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化学硕士点2018年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及实施细则

发表时间:2018-04-03     浏览次数:     

一、指导思想

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。按需招生,德智体全面衡量,择优录取,宁缺毋滥,确保质量。

 

二、复试组织

1化学硕士点成立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小组(下简称小组),成员如下:

组长:吴根华

成员:董彦杰、周葆华、黄荣谊、张元广、耿同谋、官叶斌

 2复试工作开始前,化学硕士点组织召开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,传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召开的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和安庆师范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,布置安排本学位点2018年复试工作。

3、化学硕士点按照相关要求提前做好专业笔试、面试、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,并加强试卷的保密与监督工作。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依照2018年招生简章确定。

4、复试考生名单由学科与研究生教育处确定并提前通知学生。

5、复试成绩于331日在化学化工学院网站公示。

 

三、复试时间、地点

根据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,化学硕士点2018年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如下:

  1. 外国语考试由学校统一安排,时间:2018330日,具体见学校研究生处网站。

2. 复试专业课笔试时间:2018329日上午9:30-11:30

          专业课笔试地点:教学楼B601室(龙山校区)

          专业课笔试科目:基础化学

3. 复试面试时间:2018329日下午14:00-17:30

面试地点:化学化工学院楼304室(龙山校区)

注:面试顺序采用抽签方式决定。

4. 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:2018329日晚7:30-9:30

加试地点:化学楼304室(龙山校区)

 

四、复试

1. 资格审查

复试期间将进行资格审查,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:准考证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生带应届毕业生证明,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。

资格审查时将核对考生的学历证书号和学位证书号(应届生核对应届毕业生证明)、身份证号,这些信息将上报教育部,上报后不得改动。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得参加复试。

2、复试内容

1)复试资格审查

2)思想政治品德鉴定

3)专业水平考核(含专业笔试和面试)

4)同等学力加试(按招生简章要求科目组织加试)

5)外国语口语听力测试(外国语学院统一组织)

6)心理素质测试

3、实施办法

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,参加复试的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件(应届生同时带应届毕业生证明)入场。发现有替考者,取消复试或录取资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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